煌煌華夏 作品

第五百零八章 :楊繼盛炮轟海剛峰(第2頁)

    於是這個失去了母親的孩子將仇恨刻在了心裡,他吃著同村同族人的剩飯活了下來,復仇的信念支撐他長大、強壯,而後他殺死了這個族長,只殺了族長,沒有連累無辜。

    案發之後,廣東都察院給出的量刑意見是寬大處理,希望可以不判死刑,但是廣東司法院還是判了死刑,最後這個死刑的複核也是海院卿親手籤的字,因為殺人償命,覺得天經地義。

    海院卿的為人過於頑固,雖然他做到了有法必依,但他從沒有想過,律法的制定要符合國家發展的需求以及一些基本樸素的情感。

    現如今,國家發展的很快,因此引起了不少我大明朝過往從未遇到過的棘手案件,現有的大明律已經無法妥善的處辦這些案件,可司法院從沒有到實地去了解這些案子為何出現,百姓對這些案子如何看待,期待一個什麼樣的判決,司法院從沒有在乎過。

    他們坐在公堂上拿著大明律就把案子給辦了,口口聲聲有法必依,按法辦事,但是法律需要改變,需要完善。

    《周禮》誕生之前我國還沒有法律,但是我們都知道殺人償命的道理,因為殺人償命是基於受害人其家屬最樸素的情感,可是後來發現,殺人也分很多種情況,比如說自衛、復仇,於是周禮就規定自衛殺人可以無罪,復仇殺人可以減刑。

    為什麼會出現無罪、減刑這種情況。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出門喝酒,一個醉漢拿著刀要殺你或者殺害你的家人,你通過反抗殺了他,法律自然不會認定你有罪,因為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以剝奪,保護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都屬於自衛。

    而復仇也很好理解,有個人殺了你的父母或者妻兒,你當時不在家人身邊或者年幼無力反抗,只能在幾年後尋兇報仇,這種雖然屬於私刑但屬於復仇的範疇,那麼是可以減刑的,這種就是為了保護和保存我們的血性。

    可是關於復仇的法律在宋代被廢止了,至於為什麼廢止,哪些人有廢止的權力,又為什麼要廢止,我看大家心知肚明。

    沒法說也不能寫成字,但是後果很清晰,那就是擁有近一萬萬人口的趙宋全是羊,老百姓沒血性,當兵的也沒血性。

    至於當官的,除了會欺負老百姓還會什麼?

    他們面對百姓窮兇極惡,面對異族就只會獻妻獻女,靖康之恥,更是我國家千古奇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