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二百一十一章:鹽鐵專營的歸屬權問題(第3頁)

  趙學雍皺眉道:“吳撫臺,朝廷和地方合作經營鹽鐵是沒有先例的,即使咱們今天認了,將來朝廷不認、皇上不認我們還是要改,與其到那一天被動更改、強行更改,還不如現在就將鹽鐵權收回來,至於你說的合作也不是不行,但官府必須為主、民間必須為輔。”

  陸遠隨即看向胡宗憲,後者斟酌一番答話。

  “收回鹽鐵專營是必行之事,不過確實不宜過急過躁,合作是應許之事,可以考慮從民間擢選有能之人入鹽鐵課司,同官府一起來經營,另擬定一個章程出來,大家一道將這些事做好。”

  吳應賢這時候插了一句話。

  “少傅、兩位蕃臺,在廣東歷史上,鹽鐵專營權凡在朝廷時,則兩廣沿海私鹽氾濫,這是前車之鑑的事實,希望各位要認真考慮。”

  “私鹽氾濫的問題,即使是在南直隸和浙江也同樣存在,不能因此因噎廢食。”

  議論紛紛,陸遠則只靜心聽著,沒有急於表態。

  因為決定權在自己手中,而這個決定不能輕易下。

  事關廣東全省百姓未來的生計啊。

  最終在經過長達半個時辰的討論後,最終廣東的班子達成了一個初步的共識,那就是雖然收回鹽鐵專營權,但在如何經營上同地方合作,甚至是以地方為主,不再以官府的姿態獨謀擅斷。

  畢竟客觀事實擺在明面上,讓官府自己做,收上來的鹽鐵課稅實在是低。

  一者上層官員不善經營之事,二者底層收稅的小吏書目貪腐嚴重。

  既如此,重走老路實在是沒有必要。

  陸遠很滿意的微笑。

  “可以,那就按諸位的意見來辦。”

  甭管結果如何,集體論證集體通過,綜合各方利益和認知來尋求最貼合當前局勢的解決辦法,這絕對是一種進步。

  能有這個基礎在,考成法在廣東的推行想來也不會困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