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手握大殺器,緣何不反?(第2頁)
都怪李治要求的太急,而李賢之前也太過散漫了,他一心作死,也沒有什麼心情去思考其他的事。
當初,把那個火藥的秘方交給房芙蓉,不過是個美好的願望而已。
事實上,配比是擺在那裡的,但是想要把理想的數字變成實際的成品,其中需要跨越的困難,還有很多很多。
如果李賢真的像他計劃當中那樣,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成功作死的話,留下這麼一個乾巴巴的秘方,那些唐人還真的就不一定能製出火藥來。
至於用於作戰的火炮、火槍,就更不用說了。
可能根本就不會有人嘗試。
真真是枉費了太子殿下穿越千年的一片心意啊!
看來,這個寶貝若是想搞起來,還是要靠太子自己。
說的誇張點,即便是最普通的黑火藥,放到李賢這個具備現代科學思維的普通人手裡,嘗試個百十來回都不一定能成功呢!
但戰爭卻一觸即發,看來,這一次無論如何也是不趕趟了。
要想把吐蕃人趕走,只能從戰術戰略上下功夫了。
不過,火藥?
火炮?
當這些大殺器從李賢的眼前一一劃過,太子殿下的眼睛便忽然亮了!
這些大殺器,似乎也不是一點用處都沒有!
這些可都是打仗用的!
妥妥的兵器!
利器!
神器!
這樣的好寶貝,若是能造出幾個來,不說能不能發揮巨大作用了,只要有那麼個模樣擺在那裡。
能夠打出幾發炮彈來,不就是現成的謀反證據了嗎?
要說古代鑑定謀反的套路也是有幾個的,還幾乎都是固定的。
比如甲冑。
史書上經常記載,某某府邸,不管是大王的,還是大臣的,被搜出現成的甲冑幾百件。
這就是一項謀反的鐵證了!
因為古代對於兵器一類的器具管理的非常嚴格,不只是平民百姓不能擁有,就連達官貴人若是朝廷不允許,他們也不得私藏任何兵器,甲冑這種防護類的器具也是一樣。
你有這個東西,並且達到一定數量,那就是你要謀反的證據了,無可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