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映大江 作品

第2章 手握大殺器,緣何不反?(第3頁)

 比甲冑更加明顯的,便是兵器了。

 長刀、長槍,包括其他兵器,只要私藏,那就視同於謀反的罪證。

 這個宅院的主人必定要被懲處,輕則流放,重則殺頭,是跑不了的!

 所以說,古代的所謂謀反大案,其中冤假錯案的比例一定不少,畢竟,只要有門路,膽子大,想要在某人的家宅當中窩藏一定數量的兵器甲冑,其實並非難事。

 古代的宅院那麼大,邊邊角角到處都是門門,天長日久的,螞蟻搬家的,送進去一些違禁物品,不算困難吧!

 這樣一想,歷史上的李賢,真是太慘了。

 鬧到最後,若是真的謀反被阿武當場擒獲也就罷了,若是隻有那個心,沒有那個膽,又被誰利用了的話,一波送走的話,那不是太可憐了嗎?

 但現在的太子李賢就不會那麼苦命了,別人被動防守,他則主動出擊。不就是謀反嗎?

 你看,歷史上的李賢也並沒有站到玄武門門樓上高喊,皇帝輪流坐,今天到我家吧。

 不過是私藏了些甲冑而已,就被武媚娘一波送走,可見,謀反的罪名能不能被扣上,能不能被扣的死,還是要看認定這一方的操作水平。

 操作水平不佳的,就算是人都站到了玄武門上,刀劍相接了,你也說不出一個不字。

 可要是操作水平好的,就不用說了,只要幾具鎧甲,幾把刀劍就全都齊備了!

 那麼,太子殿下私造兵器呢?

 那麼,太子殿下私造神秘大殺器呢?

 這要是被李治武媚娘發現了,一個謀反的罪名還跑的了嗎?

 現在,李賢對李治和武媚孃的底線也摸得很清楚了,不過是吟唱了一句反詩而已,還沒有抓到任何謀反的實證呢。

 李治就可以坦然將李賢打發到河州去打仗,完全不顧兒子的小命,這樣小心眼又嫉妒心極強的人,若是真的抓到了實證,他還能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