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和親之論(第3頁)

 在建安初年的時候,曹操就跟她商議親事了,本來曹操是準備嫁給丁儀的,但是曹丕以丁儀眼睛不好的理由讓丁儀失去了當駙馬的機會,所以後來丁儀堅定的站在了曹植的身邊。

 在曹丕的建議下,曹昂的妹妹,曹操的嫡長女最後嫁給了夏侯惇的兒子夏侯楙,也就是《三國演義》中,被諸葛亮當比喻為一隻山雞給放掉的廢物。

 歷史上,曹魏的清河公主和這位駙馬夏侯楙關係冷淡,甚至互相坑害,形同陌路,對於清河公主而言,人生也挺悲涼的。

 而曹操的二女兒曹憲,年紀也有十六歲了,說起來比士頌小個三四歲,兩人的年紀倒是很般配。

 和嫡長女不同的是,這位曹憲,不過是曹操後院一個不怎麼得寵的女子所生,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出身,這個女子規規矩矩,沒有任何的出格行為。為人善良,體貼下人,怎麼看都是個好女孩子。

 而且這個曹憲,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逆來順受的好脾氣。

 曹操的幾個女兒什麼脾氣秉性,曹操自己清楚的很。

 這個曹憲別看年紀在一眾女孩子中年紀較大,但也沒什麼主見,對於自己這個父親,依賴的很,自己說什麼她便做什麼。

 按照曹操自己想法,是想在自己手下文臣武將之中,選擇靠譜的重臣,結成兒女親家的。

 但是按照郭嘉的提議,曹憲是嫁給士頌最好的人選,這樣一個不爭不搶,柔弱文靜,內心善良的女子,嫁到士頌那邊,士頌絕對不可能虧待她。

 但曹憲再如何說,也是自己的女兒,若是士頌想要對自己用兵,那必須考慮曹憲的感受。

 而且,自己可以給曹憲把她的任務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那就是,若是發生了袁紹和士頌兩面夾擊自己的情況,她的任務,就是以“漁翁得利”的名義,勸說士頌不要和袁紹同時發兵。

 讓曹操得到一個機會,可以先破袁紹,再來對付士頌,讓曹操不用同時面對袁紹和士頌。

 至於曹憲的安全,這完全不是問題。

 為了自己的大業,犧牲自己個人幸福的女兒,這樣的身份,曹軍上下誰敢不敬。

 士頌那邊,只要是自己為曹憲爭一個正妻的名義,荊州文武即便是再如何恨自己,也絕對不敢拿士頌的老婆怎麼樣。

 曹憲若是嫁給士頌,看似兇險異常,其實是萬無一失。

 “士頌哪裡肯娶憲兒呢?”曹操既然問出了這個問題,曹憲的人生,基本上也就被確定了。

 即便她不爭不搶,低調處世,但這個紛亂的世界,一樣會找到她。

 因為,她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合適的那個人,世界的運作,一向如此,不論你是否準備好,事情發生到你身上時,從來不會問你是否願意。

 “以朝廷的名義,以皇帝陛下的名義賜婚。”

 郭嘉既然提出了這個美人計,當然想好了執行的策略。

 反正這次和士頌講和之後,為了安撫士頌,朝廷會給士頌一些名義上的加封,那就順便把賜婚的旨意一起帶過去。

 我們不但同意議和,我們這邊還給人質你,你士頌難道還要懷疑我們議和的真心嗎?

 你丟了司隸的兩個郡,我這邊賠個女兒給你,你心裡總可以平衡吧,我們送“公主”來和你士頌和親,我們的姿態夠低,態度夠真誠吧。

 至於士頌和楊夢茹的婚約,沒關係,朝廷也一起賜婚。

 畢竟楊夢茹是太尉楊彪的女兒,是四世三公的楊家女子,和我曹家女兒平起平坐,是可以的。

 這樣安排,你士頌還有什麼理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