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誤殺

這件事後,‘刀哥’袁老三也就慢慢的發展了起來,立了棍,雖然還是給李大國交貨,但是身邊也聚攏起來了自己的小兄弟。

 直到兩年後李大國被殺了,‘刀哥’袁老三的名頭越來越響亮,等了2000年左右,‘刀哥’袁老三開始稱霸寬水縣,並且在這個世紀交接之年,由於靠近鄰國,搭上了鄰國高層更重要的一條線。

 所以‘刀哥’袁老三不光是在海上交易,連房地產、肉類、木材生意也全部形成壟斷。

 他手下常年跟著六七個18歲左右的小痞,子穿的都是顏色特別鮮豔的花t恤衫,皮膚曬得很黑,燙著黃毛或者捲毛,出手沒輕沒重的。

 至2002年左右,‘刀哥’袁老三又和大哥、二哥一同組成了“袁氏集團”,涉足寬水大大小小各個行業。

 吳澤知道,李大國不是什麼好人,他的死應該是死於江湖恩怨的血仇之中。

 陳玉,是當時寬水縣的漁民,95年的時候,因為故意殺害李大國和王振庭,被寧東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這件案子寬水很多人都說是個蹊蹺的案子,可無論是當年的公安以及相關證人,都對此諱莫如深。

 吳澤仔細調查下來,被殺的兩人中,李大國應該不是陳玉殺的,繼續調查下去,更是汗毛倒地。

 因為吳澤發現,這很有可能是一起錯案,真相不堪設想。

 辦公室裡,吳澤一根接著一根抽著煙, 頓時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感覺,從種種證據指向來看,當年的這起案子的另一個兇手指向就是袁老三。

 這起案子中有兩個被害人,王振庭和李大國。

 其中,王振庭是寶山鎮的有名的刀槍炮,當天和李大國在一塊聚餐喝酒,同時被槍殺。

 案發不久後,主犯陳玉落網,一開始的時候,陳玉在刑警隊接受詢問的時候嗎,只宣稱自己殺害了王振庭,在案卷中,王振庭是被陳玉用54手槍打死的。

 連同李大國的死也被記錄了下來,均為頭部中彈,但必須值得注意的是,現場打死李大國的槍不是五四手槍,而應該是一把長槍,那那把槍在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