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粘火燒 作品
第319章 誤殺(第2頁)
陳玉說自己不知道,在當時後來偵辦案子中,袁老三也被帶去調查,坊間流傳袁老三手裡有一把長槍,並且有作案時間,可是後來袁老三又被放了出去。
再後來,那把殺害李大國的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找到了,但槍上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那這件事就奇怪了,陳玉為什麼要帶兩把槍去殺人,而且帶槍為什麼沒有指紋,要知道,五六半自動步槍的威力要比五四手槍強多了,何必畫蛇添足,為什麼第一次勘查現場找不到,而那把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是後來二次勘察現場的時候出現的。
更納悶的是,陳玉被抓的時候,直接就承認了自己殺害王振庭,但卻不肯承認自己殺了李大國。
都是死罪,為什麼只承認一個。
順著這個思路,吳澤打算,一路對當年的卷宗材料展開細緻研判,另一路派心腹趕往當年的案發地寶山鎮展開秘密走訪,
案卷裡說陳玉殺害王振庭、李大國,可是,真實的情況到底是什麼......
半個月後,吳澤終於等到了一個令他非常震驚的結論。
那就是陳玉當年確實是殺人了,只不過他只開槍殺了王振庭,而李大國的死,並不是陳玉乾的。
至於後期為什麼陳玉也頂了殺李大國的這個罪,第一是他本來就殺了人,必死無疑,第二則是有人威脅,屈打成招。
反正陳玉已經必死無疑,而他並不是瘋了,從進小黑屋那一刻,短短一天之間,陳玉生理到心理都被完全摧毀了,最終,除了將自己的殺人罪過認了下來,還將別人殺人的罪過都攔了下來。
同時,吳澤經過調查,還發現了陳玉被槍斃後,陳玉家的家庭狀況卻發生了改變,雖然離開了寬水,但好像得到了一大筆錢的補償,這筆錢,來自於袁老三手下的一位小弟給的。
這可能也是為什麼當時檢察官再三詢問,陳玉都堅稱兩個人全都是他自己殺的重要原因。
真相一目瞭然,
整理下來,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