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2章(第2頁)

 “李總說的就是我想說的,他們存在的困難也是我們存在的困難,我們家男人犯了法,該負什麼法律責任那是他應該的,但我們想不明白,為什麼你們要查封我們的賬號?”薛淑雲看著陳明浩說道。 

 “你們沒有來之前,我已經向購房者說明了,查封你們的賬號不是我們政府的行為,是上級紀律部門委託相關司法機關查封的,是臨時性的措施,是擔心兩個地產公司在沒有負責人的情況下,出現資金流失,損害廣大購房者的利益,是一種保護的行為。”陳明浩看著他們兩個負責人解釋道。 

 “那什麼時候才能給我們解凍?”薛淑雲繼續問道。 

 “在知道今天發生的情況後,我已經向上級紀律部門瞭解過了,只要你們有新的負責人,能夠承擔領導責任,上級紀律部門將和相關的司法機關協調,有條件的給予解封,讓你們恢復正常的生產。”陳明浩回答道。 

 “什麼叫有條件的給予解封?”李星亞問道。 

 有條件的給予解封這句話是陳明浩臨時講的,他知道現在讓這兩個房地產公司退還購房戶的定金或者預付款不現實,為了確保購房者能夠拿到房子,他決定向省紀委申請,在解封他們賬戶的時候,附加一個條款,而這個條款就是在房屋完全交付之前,他們的賬戶將由市建設局進行監管。 

 於是陳明浩就把自己剛才的決定變成了省紀委的想法,向他們說了出來。 

 聽見陳明浩的話,會議室裡的七個購房者代表心裡踏實了,而兩個房產開發公司的臨時負責人就不情願了,如果由市建設局進行監管的話,他們企業用錢不方便不說,而且還沒有什麼秘密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