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812章(第3頁)
李星亞和薛淑雲互相看了看,均搖搖頭,表示不認可。
“既然你們不認可這個條件,要不你們就把開發權交出來,由市政府重新安排企業來繼續開發,你們現在所完成的工程將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新接手的公司按評估價支付你們前期建造的費用,要不你們就自籌資金返還購房者的定金和預付款,當然能夠保證按時交房也行,不過你們得答應,延期交房得按照相關規定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陳明浩看著他們倆人說道。
“陳市長,你這麼做是在為難我們。”李星亞看著陳明浩說道。
“不是我在為難你們,是你們在為難我們市委、市政府,你們是企業,本應處理好和購房者之間的關係,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困難,都應該將他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一遇到困難就停工停產,造成購房者的恐慌,以至於讓我們市委市政府來承擔壓力。”陳明浩看著兩個企業的負責人說道。
陳明浩的話雖然沒有挑明是這兩個企業的負責人鼓動這些購房者來圍堵市委的,但李星亞和薛淑雲都聽明白了,對方這是在警告他們,於是兩個人一起閉上了嘴。
“陳書記,必須要監管賬戶嗎?”薛淑雲沉默了一會兒,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