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華慶 作品

第60章 去派出所作證

“是我報的警。”

 另一位酒店前臺急步上前。

 圍觀人群也自覺的讓開一個通道給警察進來處理。

 酒店大堂經理表明自己的身份後,將事情經過給警察說了,警察檢查了行李門童的傷勢,行李門童現在的臉上已經紅腫起來,五指掌印清晰可見,再看肚子一團淤青越來越重。

 警察呼了120,先送行李門童去醫院。

 另一警察也向這廝詢問情況,這廝說是行李門童推車撞到自己,還出口不遜,惹火了自己才出手打人,這反咬一口的賴皮本事令人咋舌。

 面對酒店員工的指控,這廝要求警察一定要維護消費者權益,秉公執法。

 “有誰見到是我撞行李車了?沒事我找行李車去撞幹嘛?你們酒店就是誹謗!”這廝就死咬沒有證據。

 “我親眼看到,是這位先生自己撞倒行李車的,並且自己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面對門童的道歉,這位先生無理先刮人耳光,又踹人家小腹,我作證!”徐舉一站了出來。

 “你是酒店的人,合夥訛我,不足為證。”這廝咆哮著,兇狠的眼神盯著徐舉一,眼神中透露著“要你多管閒事,等著瞧!”

 徐舉一把自己的房卡拿出來,對警察說:“這是我的房卡,證明我是剛入住的顧客,我剛才站在這個位置,親眼目睹整個過程的發生,我願作證,指證這位先生謊話連篇、囂張跋扈、出手傷人、誤導執法。”

 “為避免酒店的正常營業,一起去派出所!”民警下了決定,再問徐舉一:“這位先生你願意一起去派出所作證嗎?”

 “我願意!”徐舉一堅定的說道。做好人就做到底嘛,還有一個小時才到集團安排的吃飯時間,去做個證應該花不了太多時間,徐舉一粗略算了一下時間,應該趕得及。

 於是,行李門童被酒店安排一男同事陪同去醫院。

 原來,酒店前臺和行李門童是情侶關係,所以代表傷者,大堂經理作為直接領導本該要去,不過實在太忙走不開,徐舉一以證人身份一起到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