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要求登報解除關係(第2頁)

  考慮到兩個人的認錯態度良好,並且事出有因,也是焦鳳娥先跑到軋鋼廠鬧事,兩個人也是出於憤怒才對著焦鳳娥大打出手,再加上兩個人在沒有任何人證的情況下坦白從寬,所以最後公安局的同志表示,以擾亂治安罪拘留兩天就行了。

  一大媽和劉小花對於這個處理也是心服口服,跟傻柱相處久了真是她們覺得自己都多了一份俠氣,認為蹲兩天換來毒打焦鳳娥一頓,給宋如章報仇還是十分划得來的。

  而李安業自然也不會讓一大媽和劉小花真的在局子裡面蹲兩天,待會兒等事情了了,他請副局長跟他一起去將人神不知鬼不覺地撈出來就好了。

  一大媽和劉小花被帶走拘留去了,而公安同志接下來對焦鳳娥說的話就十分嚴重了,“你當眾毆打孕婦,產生的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如果無法得到孕婦本人以及孕婦家屬的諒解的話,將會對你判處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另外,由於你長期虐待兒童,待會兒坐實了這個罪名的話,考慮到受害者跟你確實有家人關係,量刑上面會輕一些,但也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焦鳳娥一聽傻了眼,那一加起來,最多的話她豈不是要坐四年的牢?他要是進去了,金寶可怎麼辦啊!?

  金寶馬上就要滿十歲了,等她出來之後不就是14歲了嗎?

  另一邊,公安同志正在詢問李安業的意思,看李安業這邊的訴求是什麼。

  而李安業的訴求十分簡單,堅決不諒解焦鳳娥,並且要求公安局幫忙,焦鳳娥長期虐待宋如章,根本就不配為一個母親,要求公安局特事特辦,幫忙聯繫報社那邊,登報通報宋如章跟焦鳳娥斷絕母女關係。

  李安業的這個要求是十分正當的,本來對於這種長期虐待子女的父母,到了特別嚴重的地步是要將孩子給送走,跟原來的父母斷絕關係的。

  雖然宋如章如今已經成年了,但是李安業既然有這個訴求的話,他們公安局當然沒有什麼別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