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要求登報解除關係(第3頁)

  “這個斷絕關係是沒有問題的,我們也可以出具具體的文書給您。”公安局的同志跟李安業解釋道,他們都是被副局長打過招呼的,所以如今在李安業面前也是十分好說話,只要不是違反原則的,能給李安業行個方便就行個方便。

  “但登報這個事情,您得跟報社那邊自己去溝通,因為我們也無法左右報社的想法......”

  李安業聽了之後,立刻滿口答應下來。

  報社那邊自然是好說話,畢竟如今他可是報社裡面鐵打的作者,一個星期發表一篇文章的,到時候只需要跟報社的編輯知會一聲就可以了。

  過了三個多小時,崔大可那邊也從津縣搖人回來了,有了證人之後事情的進展就是十分順利,很快就定了焦鳳娥的罪,接下來只要等確定刑期了。

  此時焦鳳娥在另一個房間裡面嚷嚷著要見李安業,似乎是想向李安業求饒,獲得諒解。

  畢竟她可不想吃牢飯,並且她也十分擔心如果她進去了,金寶一個人在四九城跟怎麼辦?

  而李安業肯定是不會去見焦鳳娥的,焦鳳娥對宋如章做出的種種行為,李安業打死都不會原諒她的。

  更何況她還差一點兒就害得自家媳婦兒流產了!

  那可是自己的媳婦兒和自己的孩子,李安業願意諒解才有鬼,更何況如今宋如章可以跟焦鳳娥斷絕關係了,以後就算焦鳳娥再鬧也沒有絲毫用處了。

  就算到了改開以後,焦鳳娥將他們告上法庭,要求他們贍養,他們也只需要按照每個月的最低標準給焦鳳娥贍養費,只需要保證她為不死就行了。

  至於其他的,不好意思,一分沒有!惹急了他去當老賴去,最低標準的生活費都不想給了!

  所以李安業直接拒絕了焦鳳娥見面的提議,直接去找副局長撈人去了。

  將一大媽和劉小花撈出來之後,李安業讓他們先回四合院,他得留下來和崔大可兩個人安排一下從津縣趕過來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