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 柳族不需要人族的無限制保護(第2頁)
李儉只好出席會議,每天掛在會議一角,也不說話,只是看柳謹與宣慰部討論。
雖然說不上話,但工作就是工作,要認真對待。李儉在場聽得認真,將大佬們擬定的條款一條條看過,一條條想過,大致明白大佬們的意思。
條款總綱是確立長江柳族對華夏人族的依附地位,補充條例則是限定了長江柳族和華夏人族的意義,描述了依附和屬族的概念。
總綱之後才是正式細則。第一條限定長江柳族成為屬族後擁有的自身權利,第二條是義務,第三條講權利與義務的對應。
柳謹顯得有些不知所措,因為這些東西太繁瑣細碎,雖然能看出華夏人族對此事的看重,但在它心裡,按照聖訓關照,哪怕讓長江柳族給人族當牛做馬,只要人族能護柳族到最後時刻,並且在成功勝利後捎帶手拉柳族一把,這個屬族就算是當得挺成功了。
但宣慰部壓根不是這麼想的。先不說要不要讓長江柳族當牛做馬,就算真要當牛做馬,收附庸屬族可是要大肆宣揚的事件,這玩意是要寫進歷史書裡的,到時候給後代子孫留一個“我們把長江柳族當成牛馬使喚,並且寫進了金丹契約”的印象,這還怎麼維護形象?
這可不是小事,君不見麥瑞卡各地提議,要為了百多年前的奴隸制度,向現在的深膚色公民付錢?
別看這事情發生在麥瑞卡是笑話,誰能保證自己的國度裡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想法,愈演愈烈,以致出現零元購之類的“補償”呢?
沒人說得準,只要說不準,又有明確的案例發生在其他地方,按照華夏漫長曆史帶來的“為後世計”習慣,在事件發生的當下做準備,就是華夏人的一貫作風。
在此基礎上,怎麼可能在紙面留下讓長江柳族做牛做馬的證據?
宣慰部以前也沒幹過這活,收服其他種族該籤什麼協議,大家都是新手上路第一次,個個都是兩眼一抹黑。又要保證協議看起來不像是讓長江柳族當牛做馬,又要有依據,還得明確屬族的形式,大佬們蒐集資料認真研判,最後還是以史為鑑。
人類歷史上確實沒幹過收其它種族的活,但幹過不少收其他部族的活。別的文化暫且不提,光說華夏文化,在悠久的歷史中,便收過不少僕從國,還有“朝貢是最高級的結盟形式”的妙語。
專家們研究了一下,別的附屬國和保護國形式都太狠,字面上看著就知道有一番刮骨吸髓的狠勁,倒是朝貢形式,這年頭的人都看明白了,朝貢這玩意就是圖一樂,說你忠誠,你就算每年只來送棵樹都是忠誠;說你不忠誠,就算把國內的金山銀山都搬來一座,那還是不忠誠。
朝貢這玩意,好就好在,只要肯來,檯面下的交流可以檯面下再交流,檯面上保證和和氣氣,看起來好看。
於是,金丹契約基本是按照朝貢的方式,規劃屬族與主族之間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