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鼓相當 作品

第346章 不韋縣的歷史由來(第3頁)

 大多不願服從的,反而是那些家財萬貫,在本地有權有勢之人。”還未等趙充國回話,嚮導連忙說道。

 嚮導出身不韋縣附近的村落,從小跟隨家人四處採摘草藥,長大後又與村裡的男丁一起進山打獵,對不韋縣附近極為熟悉。

 他乃普通百姓出身,見到官府的人可能誤解當地的百姓,立刻出言反駁道。

 “這位兄臺不必著急,我們並非此意。我的意思是,永昌郡各個縣之間有直通的道路,但是通向附近村子的道路不是極其難走,就是極為隱蔽,甚至有些村子與世隔絕。

 若非兄臺帶路,我們可能極難找到,這些百姓恐怕未必在不韋縣登記冊上。”趙充國安慰了嚮導一聲後,將心中的想法說了出來。

 漢代對西南各少數民族實行的是土司制度。

 所謂的土司制度,是大漢朝廷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的地方政權組織形式和制度。

 “土司”又稱“土官”,是由大漢王朝任命和分封的地方官,“世官、世土、世民”是其重要特點,即世襲的政治統治權,轄區土地的世襲所有權及對附著在土地上的農民的世襲統治權。

 從漢武帝開始一直到明清時期,南中諸郡一直實行的是點線統治。

 即只有道路能通向的縣城、村鎮、寨子中居住的百姓,屬於大漢的統治內。

 而像永昌郡這種處於雲貴高原的地理位置,實際上有許多村落、寨子是很難抵達的。

 這也導致了地方官無法管理這些村落、寨子的百姓,自然無法收得上稅。

 “沒錯,趙兄的意思是,永昌郡潛力巨大,要想快速發展,必須將許多無法通行或是極難通行的村子,鋪設道路。

 這樣永昌郡的百姓才能最大化的為我們所用,同時百姓們的生活水平也能得到大幅度提高,乃一石二鳥的方法。”王翦點頭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