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書記員都在憋笑

【好個錘子,程序正義都保證不了,還談個錘子實體正義。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前置條件不會沒學過吧?抖音頭條太多自以為是法盲了。什麼阿貓阿狗都來說法了,連最基本的法律素質都不具備】

 【一審後可以上訴,二審後可以申訴,是有這樣的規定; 內蒙的呼格案,一審下來,就直接執行死刑。 遷西舉報案,如果沒有網絡的聲援,又會是個什麼結果? 還需要再舉例嗎?】

 【如果法官和律師是一體的,那還請律師幹嘛?還需要律師這個職業幹嘛?】

 【這些律師主要是表演給當事人及當事人的親屬看的,實際上是害了當事人。法官也是人,請一個律師去欺負法官你會得到輕判?】

 【法官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都有自由裁量權,一個違法事實認定,法律規定刑罰5~10年,判你5年說你認罪態度很好真心悔過,積極賠償。判你10年,說你沒有認識到後果,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沒有悔過積極賠償。同一事實,兩種判決結果,你說法官,甚至後面還有審判委員會集體討論做出的判決有多大錯?除非案件在關鍵量刑的證據上出現瑕疵,被律師推翻,法庭不予採信,一般都是在量刑上爭取從輕去辯論】

 【如果有法律依據,就是盡職盡責!支持這樣何的律師! 你說的恰恰是當下司法環境差,更需要更多的律師較真!】

 【你當法官也是如此!人心皆如此。沒啥可說的!你也無法說法官哪裡不公正了,別的犯人判處五年,該律師辯護的犯人判處五年半】

 【盡職盡責的律師是在法律範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是和法庭對抗,大耍流氓,以損害當事人的權益,造就自己當網紅】

 【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區別。要是哪個律師就的地得的用法和你爭辯幾小時怎麼辦?文中的律師就算爭辯贏了,那證言也只是有瑕疵,不可能做非法證據排除,爭辯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