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610章 律師和法官是共同體(第2頁)

 【如果評論區中譴責這樣的辯護人的人多了,甚至都不認可這樣的辯護,那麼這樣的律師就會明顯變少。我以為這樣的律師主要是兩種人,一是將法庭當舞臺,極力表現自己,以博取知名度,獲得想要的案源。第二是思維方式一根筋。】

 【哪一個法官不喜歡逆來順受的律師,最好都沒有不同的聲音。有些案件如果不是律師的堅持,媒體爆光真的就是想怎麼判就怎麼判。依法治國任重道遠】

 【法官喜歡能幫助他發現案件問題的律師。因為辦錯案終身追責】

 【現在司法更加公開透明,法官終生負責制,絕大多數都是依法依規處理的】

 【死磕律師往往跟當事人吹的大,往往說能辯護成無罪,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即便本來認罪認罰也被忽悠的不認罪了,最終判的重不很正常?】

 【意思是同樣的法律條文,對不同的人也不同。】

 【認罪認罰是可以從輕處罰的法定情節,不認罪抗拒處罰,怎麼可能讓你和認罪認罰一樣,如果沒有區別,誰還會認罪認罰?】

 【在量刑範圍內都合法,比如同一種罪4到6年!你要認罪態度好的判的相對較輕!】

 【你這不是扯淡?量刑是有區間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我判你三年符合法律,我判你十年照樣符合法律! 輕判的要求是有自首情節、情節較輕,認罪態度較好,你哪一點符合輕判?別人認罪伏法,判三年就夠了,你擱那叫囂,一個黑社會,誰給你的膽子對抗專政機關?判十年又如何?】

 【有幸去過法院,證據充足的情況下,人家依舊可以靠錢權陪你拖時間、法官親自替對方說好話、忽悠你。我們那次最後差點鬧出群體事件,還是副院長出來真正的“秉公判決”才平息。所以我壓根不信法院有好人】

 【充分說明我們國家的法律任重道遠,律師就是推進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公平公正的審判,如果沒有律師的監督和慷慨陳詞,真不知道有些法官把法律當兒戲,用手中掌握國家法律生死大權肆無忌憚地踐踏多少無故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