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426章 後整頓職場
【能力行不行,與單位拒不執行勞動法有關係嗎?】
【那就給人家辭退的通知啊】
【她要是工作能力有問題這還需要你去質疑嗎?公司發現了就可以憑這合理開除她。你替資本家操心這個,真是叫狗拿耗子。】
【現實中,hr是最不幹“人事”的,工會是裝聾作啞的】
【試用期,公司有權利辭退不合適的員工!!試用期被開除,找找自己的原因吧】
【解除要給通知,要發工資啊】
【試用期只要是能力不行是無補償的!無故辭退最高補償半個月!不過現在稍微大點的公司hr都有背調共享,鬧完了基本在本城市大公司難於就業!這都是行業規則】
【支持這幫年輕人,這幫企業家欺人太甚】
【實際上試用期開除給補償不就行了麼,至於非要去仲裁麼】
【為啥要給你錢,現在發工資都是道德先鋒了】
【我工作一年了 也簽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和她一樣去公司 但是沒人理我,領導說 你想來就來唄!反正通知你別來了! 我怎麼辦?】
【沒有書面通知,該去就去,正常上班下班,留好證據就行。除非給你正式的書面通知。按程序來】
【不去上班就算曠工,這個負責人壞的很。給別人下套,還說別人給公司下套】
【勞動法最終爭取到的,是員工本來的利益 企業的違法成本太低了】
【只要上班到一個月,就得補償15天工資,姑娘你堅持住。我在一家公司幹了3個月,說好3個月轉正交社保,結果我到3個月公司說經營不善,我在的門店倒閉了讓我自謀生路去,我找公司負責人談了3回最後給我補15天工資然後給我下達瞭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只有國有單位正式工和外資企業員工才能享受國家勞動法!】
【現在很多公司,老闆和人力還在用pua 80後那套去對付00後】
【勞動仲裁看當地的給不給力就完事了,不給力啥也撈不著,給力還能賺點,回頭在從事這個行業不敢再有公司要你了,只能換職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