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地方行政區劃(第2頁)
還有些州由布政司直轄,稱為直隸州。屬於省州縣三級體系。
至於那些沒有屬州的府,自然屬於省府縣三級體系。
單看這個,似乎還能勉強接受,但是布政司、按察司又派出官員分司諸道,分管督糧道、提學道、分巡道、兵備道等道。
演變至清朝,道就成了府的上級單位,幾乎可以說是省道府州縣五級體系。
雍正皇帝覺得這樣實在雜亂,把屬州改為散州,不再轄縣,只有直隸州才能轄縣。變成了省府縣、省府州、省州縣共存的三級體系,稍稍遏制了地方行政區劃複雜化的傾向。
但是這個做法,並沒有完全扭轉行政區劃的複雜化,道級仍舊不可避免地成為地方行政區劃。
後來民國推翻清朝,看這種亂糟糟的行政區劃實在不順眼,就有人提出把道府州都取消了,變成省縣兩級體系。
北洋政府因此廢府存縣、改州為縣,各種古意盎然的州府稱呼,自此成為歷史。
但是一個省管轄數十上百個縣,顯然管不過來,再加上要分割地方軍閥,北洋政府保留了道,變成省道縣三級體系。
省道縣這個體系沒有維持多久,國民政府推翻北洋政府後,按照省縣兩級體系廢除了道。後來發現不便,又設置行政督察區,仍舊稱得上三級體系。
到了新中國,演變成省、地區、縣。後來地區大多被改為地級市,變成省市縣三級體系。
所以在朱由檢心中,理想的地方行政區劃自然是三級體系,這是之後的數百年曆史所證明的。
只是如今朝廷機構的調整已經佔據了他的絕大部分精力,對地方行政區劃的調整,自然力所不及。
再加上如今天下已有亂象,地方行政機構調整如果出現問題,可能會帶來極大災難。
朱由檢只能提前做些準備,把直隸州和五個縣以上的屬州,當成下府看待。這樣以後把它們改為從四品甚至正五品的下府,就能少些阻力。
其餘下轄一到四個縣的屬州,可以降州為縣,直接由府管轄。把州都改為府或縣,簡化為省府縣三級體系。
從皇帝口中聽到“下府”這個早已不用的詞語,袁可立敏銳察覺到,皇帝想改動省府州縣這個體系。